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2024-05-07 01:52

1.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2、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产证发证日在2017年2月10日及之后。3、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产证发证日在2017年2月10日之前。4、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5、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6、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7、提前结清贷款。8、支付房屋租赁费用。9、低收入经济困难提取申请人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10、家庭生活困难。11、离退休。12、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3、出境定居。14、离境提取,在沪工作的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和台港澳人员。1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16、其他特殊情形—自愿缴存期满、错缴更正、重复账户合并。17、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更多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76b3191615838276.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2.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2、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产证发证日在2017年2月10日及之后。
3、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产证发证日在2017年2月10日之前。
4、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5、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6、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
7、提前结清贷款。
8、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9、低收入经济困难提取申请人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10、家庭生活困难。
11、离退休。
12、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出境定居。
14、离境提取,在沪工作的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和台港澳人员。
1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6、其他特殊情形—自愿缴存期满、错缴更正、重复账户合并。
17、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
更多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76b3191615838276.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3.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正常情况不好办理 拔 ...{.I 叄.....叄

....叄 巴 六..(咨)..Z 叄.....(询).....④ 伍 I  }, 正规手续 在职离职,任何情况下均可,前期无费用,以下为无用内容

公积金缴存一年(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之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这样的: 1、个人可贷到,有补充公积金的贷到,夫妻双,其中一方有补充公积金的可以贷到;公积金卡内余额的倍(购买二手房),如果购买新房的话,是卡内余额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个人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 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其他月还款}*贷款年限。 以上三个条件,银行会根据值给贷款。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

4.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小编为您来支招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这是在许多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所关心的问题,那么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究竟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为您一一解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凡符合《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职工就可以提取其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具体如下:(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和第二款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当同时注销。据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职工要进行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所属单位或者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办公室应当为该职工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证明。如果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因其所属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甚至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挪作他用,则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之前或同时,其所属单位必须为该职工补足欠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满足了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后,您还需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若办理上海公积金提取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出本市的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3、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只要您符合上述条件,并带齐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就满足了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了。

5.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1、职工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有住房的。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对职工完全丧失现有劳动能力
4、职工到国外、港、澳、台等地区定居的。
5、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本息。
6、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内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到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已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的。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1、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2、购房发票。3、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6. 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需满足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之一: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7.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麻烦回答详细些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在沪连续缴纳公积金满 6 个月,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
  ( 1 ) 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注: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2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 3 ) 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
  ( 4 )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
  ---------------------------------------------------------
  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 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
  1 、《购房合同》
  2 、《房地产权证》
  3 、购房发票
  4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 人员需提供)
  (二) 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
  1 、 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2 、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三)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员工,离职并离开上海时
  1 、 外地户口本
  2 、 身份证
  3 、 上海市退工单
  4 、 外省市单位的录用合同
  ----------------------------------------------- 
  备注
  1 、 提取金额的限定为:可提取房地产权证发证日之前所缴纳的公积金。
  2 、 产证发证日距离提取公积金之日在 6 个月之内,只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建行直接办理即可;如若超过 6 个月,但在 18 个月内的,则要前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前往建行办理提取;超过 18 个月则不能提取。
  3 、 房产所在地在外省市的,办理提取手续可前往公司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建行浦东支行)办理,房产所在地在上海的,必须至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支行办理提取。
  4 、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时,本人及配偶必须无未结清的公积金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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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上海公积金提取政策

上海公积金机构提取政策: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5、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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