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2024-05-07 01:57

1.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1、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公积金的用途是什么公积金的用途如下:1、购房优惠,包括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买房以及帮子女买房等;2、租房优惠,公积金可申请用来支付房租,以及入驻政府的公租房的房租;3、装修提取使用,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咨询;4、销户直接提取公积金。如果既没有买房、租房意愿时,可以考虑销户一次性提取,当养老金使用等;5、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可提取公积金;6、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治疗使用。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2.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条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
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上海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缴存人办理提取,须出示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和《居民身份证》,并附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类别和证明材料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和拆迁专用收款票据。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工程建设许可证》。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也可提供《居民身份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县)、区级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1-4级残疾证明和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出市定居的,原为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未迁户口的需提供与苏州市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人事部门鉴证);原为苏州市外户口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暂住证》(或外地《户籍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本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境外身份证)》。
8、偿还普通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普通住房贷款还贷证明》。属商业性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和代领人《居民身份证》。
10、低保对象且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
1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账户封存二年以上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材料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12、职工(含配偶)租赁一处普通自住住房且支付房租超出本市上年职均工资10%以上的,提供租赁协议和租金。
二、上海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产权房申请提取配偶或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错开时间分别至网点办理吗?
购房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都知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提取公积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就能证明,可如果是提前退休,该用什么材料来证明呢?
提前退休可以提供养老金发放材料来证明已经符合提取条件啦。
3、一样属于购房提取,动拆迁安置房提取的材料和普通购房提取一样吗?
虽然一样属于购房提取,但是动拆迁安置房提取的材料和普通购房提取可是大大的不同呢!大家可以带好以下的材料前往网点办理提取。
4、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都需要提取证明,账户在单位的情况下都是由单位开具的,那如果账户已经封存了,该如何办理呢?
账户封存的情况下,可以经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开具提取证明。

3. 上海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上海 公积金提取条件 :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 ,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 住房公积金 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 住房按揭贷款 本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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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海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 需要满足这些提取条件

5.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第十七条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住房消费费用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联系单、房租发票或者收据等;
(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服务发票或者收据等;
(三)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维修费或者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职工同时还应当提供以下任一项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的证明、病历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6.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7.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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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一年(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之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这样的: 1、个人可贷到,有补充公积金的贷到,夫妻双,其中一方有补充公积金的可以贷到;公积金卡内余额的倍(购买二手房),如果购买新房的话,是卡内余额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个人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 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其他月还款}*贷款年限。 以上三个条件,银行会根据值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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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小编为您来支招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这是在许多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所关心的问题,那么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究竟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为您一一解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凡符合《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职工就可以提取其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具体如下:(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和第二款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当同时注销。据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职工要进行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所属单位或者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办公室应当为该职工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证明。如果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因其所属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甚至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挪作他用,则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之前或同时,其所属单位必须为该职工补足欠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满足了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后,您还需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若办理上海公积金提取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出本市的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3、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只要您符合上述条件,并带齐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就满足了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了。